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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福建省莆田第八中学高三上学期第三次月考语文试卷(带解析)

2024-09-20
| 月考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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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第三方
现代文阅读
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世界上最早出现律师行当的地方或许是中国。据《吕氏春秋》一书说,春秋早期,郑国就有个叫邓析的人,专门帮人打官司,小案子要人一件衣服,大案子要人一条裤子作为报酬,教人“以非为是,以是为非”,委托人想打赢官司他就有办法让他赢,想让人罪名成立他也有办法使人身败名裂。弄得郑国“是非无度”,郑国的执政大夫子产于是就把邓析杀了。
中国律师出现虽早,可是被禁止的时间也早。儒家以为争讼是件不值得提倡的事,像邓析这样教导人们如何去打官司,为蝇头小利争论不休,是毒化人们的善良天性,必须要予以严惩。后世的统治者继续着这一思路,把这一行当称之为“讼师”,或者叫做“讼棍”,立法严禁。秦汉律严格规定,凡是诉讼活动都必须当事人自行进行诉讼活动,不得有代理人代为办理。除了妇女、老幼、现任或退休官员及士大夫,可以由家人代为出庭应诉,其他人一律都要亲自出庭。
除了直接替人诉讼外,向人传授诉讼的知识更被视为大罪,南宋绍兴十三年敕规定:凡是聚集生徒教授辞讼文书者,处杖一百。并允许告发。再犯者,不得因大赦减免刑罚,一律要“邻州编管”。从学者,各处杖八十。明清律撰写“构讼之书”者,要比照“淫词小说例,杖一百流三千里”,如果是为人写作诉状没有增减情节,真实反映事实的,才是被允许的。
尽管法律如此严禁,可是民间诉讼活动总是需要有人帮助,所以这一行当还是禁止不了的,官府的禁令只不过是把这个行当变成了一种“地下行业”而已。在民间从事诉讼指导的讼师,有不少人是正直的人士,尽力为委托人服务,“受人钱财,与人消灾”,为人们提供必要的法律诉讼知识,颇有点近代律师的作用,不能一概都斥为“讼棍”。不过就总体上说,讼师的素质确实不高。大多数讼师确实是兴风作浪,惟恐天下不乱的无赖。很多人不顾事实、法律,一味翻云覆雨,颠倒黑白。
由于讼师的名声太臭,到了近代,为了引进西方的法律,在翻译西文中lawyer一词,学者们还是动了脑筋的。日本当初引进西方法律时,把律师翻译为“代言人”,后又改为“辩护士”。这个译法没有被中国的学者沿用。就想出了“律师”这个词。成书于1879年的薛福成《筹洋刍议》,大概是最早采用“律师”一词的。以后律师一词被普遍接受。民国成立后的不久就公布了第一部律师法律,这样在历史上第一个开业律师被杀两千五百多年后,中国才有了正式的律师。
——(摘自《豸的投影》,上海三联书店)
【小题1】.下列有关“律师”的解说,不恰当的一项是( )(3分)
A.邓析是我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专门帮人打官司的专业“律师”。
B.律师是替人们进行诉讼活动的,古代把从事诉讼活动的人称之为“讼师”, 或者叫做“讼棍”。
C.“律师”一词是由西文lawyer一词翻译而的,翻译时故意避开了“讼师”这个恶名称。
D.薛福成《筹洋刍议》最早采用“律师”一词,以后“律师”一词被普遍使用。
【小题2】.下列表述不能说明“讼师”在我们古代遭歧视的原因的一项是( )(3分)
A.邓析,这个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从事诉讼活动的人,为了获得报酬,混淆是非,弄得郑国“是非无度”。
B.由于受儒家的影响,后世的统治者认为争讼只是为了为蝇头小利,毒化了人们的善良天性。
C.讼师的行业是一种“地下行业”,我国古代法律上严令禁止专业性的“讼师”的存在。
D.讼师的素质总体上不高,大多数讼师确实是兴风作浪,惟恐天下不乱的无赖。很多人不顾事实、法律,一味翻云覆雨,颠倒黑白。
【小题3】.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A.秦汉律虽然规定可以让家人为妇女、老幼、现任或退休官员及士大夫代为出庭应诉,但不允许专业讼师代理应诉。
B.明清律虽规定严禁写“构讼之书”,但允许替人写真实反映事实的诉状,说明此时已经允许讼师公开存在。
C.古代民间不少讼师不能一概认定为“讼棍”,他们为了生活,“受人钱财,与人消灾”,帮助不少需要帮助的人。
D.讼师这个行业在我国古代的漫长时期都戴着恶名,到了近代才为其正名,成为一种正式的行业而存在。
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5分)
父子的母校
韦如辉
父亲对儿子说起他的母校,腮边的胡碴儿都飞快地跳起了舞。
父亲说,那操场,那教学楼,那梧桐树。父亲放下手中的锄头,夸张地打开自己的双臂,语无伦次地说,那家伙,那个大啊!那个高啊!那个美啊!
儿子的思想,随着父亲夸张的动作,鸽子一样地飞向远方。
父亲放下双臂,风摆树叶似的抖着右手又说,还有那教室,那家伙,窗明几净。父亲从嘴里喷发出的唾沫和浓重的烟草味,在阳光下的田野上肆无忌惮地游走。
儿子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地看完父亲一连串的表演,最后才语气稚嫩地问,爸,你的母校真的那么好吗?儿子不是不相信父亲的话,实在是儿子没见过被父亲夸奖得如此美好的学校。
父亲似乎不高兴,一脸愠色地拨弄了一下儿子的脑袋。儿子的脑袋,弹簧似的晃了晃。父亲语气凝重地说,你小子,我说的还能有假!
儿子的梦里,就有了父亲的母校。有了那操场,那教室,那高楼,那梧桐树。
父亲从村外一步三摇地走,背上压着山一样大捆的柴草。
眼看就要入冬了,父亲必须用这些柴草,认真地对付这个即将到的寒冷冬天。
有一天,儿子扶下父亲背上的最后一捆柴草。儿子请求,爸,带我去看一看你的母校,好吗?
对于儿子的请求,父亲觉得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父亲认真地吐一口
烟雾,才对儿子说,真想去?
儿子努力地点了点头,嘴里坚定地说,想!
第二天,田地里的浓雾还没有淡下的时候,父子俩就上路了!
父亲边走边对儿子说,我的母校在县城,离咱家可远了。得翻过两条河,再坐三个钟头的车才能到达啊。父亲说到最后一个“啊”字,诗人般抒发出一串长音。
临近中午的时候,父子俩几经周折才到了县城。
县城真是个好地方,儿子从没去过县城,儿子的好奇心被极大地调动起了。儿子从心眼里羡慕父亲,父亲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的母校能在县城,他能在县城里读书,真是了不起。
走到一块开阔地,父亲异常兴奋,眼睛放射出万丈光芒。父亲说,看,这块,就是母校的操场,那家伙。父亲的语气里跳动着数以万计个惊喜的细胞。
儿子满眼惊奇,眼神随着操场的开阔地而延伸而翻腾而跳跃。
父亲用手一指,看,那个四层楼,就是我们的教室哩。我的班在三楼,最东头的那个门,看见了没有?
儿子当然看见了。儿子的眼睛里是一座巍然屹立的高楼。儿子心想,什么时候自己能到那教室里读一天的书,哪怕是一天也就心满意足了!
父亲嘴里还在说,信不信?那家伙!
从县城回,儿子整夜做梦。儿子的梦当然都与父亲的母校有关。
后,儿子真到县城读书。父亲对儿子说,你读书的那个学校,就是我母校,那家伙!
再后,儿子考上了大学,儿子成了城里人。
儿子什么都搞清楚了。父亲没上过一天的学,父亲在城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母校。父亲心里装的那几个字,还是从扫盲班拾的。
那么父亲为什么称自己在城里有母校呢?为什么又把体委大厦和体委操场指鹿为马呢?儿子当然清楚,儿子清楚得眼睛里蓄满了泪花。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1年第11期,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结合全文看,这篇小说贯穿全文的线索是母校或父子的母校。
B.父亲说起他的母校时神采飞扬的神态,激发了儿子对父亲的母校的神往。
C.小说主要采用对比的写法,突出城乡的差别,使儿子产生进城学习的欲望。
D.小说两次写到儿子的梦,在结构上起到推动情节的作用。
E.儿子如愿以偿考取了父亲的母校后,马上得知父亲并没有什么母校。 
【小题2】.请赏析文中父亲的形象。(4分)
【小题3】.作者的父亲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母校,但却一直骗着儿子,你对此有何感受和想法?(6分)
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报效祖国,万里长征第一步
肝脏手术长期被世界医学界认为是手术的禁区。要在血管密布、管道众多的肝脏上动手术,无异于在刀锋上舞蹈。医生些微的不慎都将可能导致病人大出血死亡。世界上第一例肝癌手术是在德国实施的,1888年,一位女病人接受了肝脏切除手术。但在此后的几十年间,手术成功的报道极少。
而直到20世纪50年代,中国在肝胆外科研究领域还是一片空白。1956年,一位外国专家华了解了中国的肝胆外科现状后,曾经预言:中国要赶上世界先进水平,至少要二三十年。
这时候的吴孟超在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普外科当医生,在“中国外科之父”裘法祖先生的指点下,他开始关注肝胆外科领域。
1958年,长海医院收治该院有史以的第一位肝癌患者,医院特别邀请上海的专家主刀。但在手术中,病人肝脏不断出血。两天后,病人因流血过多死亡。
这次手术的助手正是吴孟超。虽然病人家属、院方、医生们都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吴孟超却因此沉默了几天。他知道,病人的死亡是因为大出血,而大出血又是肝脏外科的一个薄弱环节——对肝脏解剖的认识不深入所致。
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制作肝脏的管道标本。只有把肝脏的各种管道分布弄清楚了,才有可能避免手术中的大出血问题。
当时,长海医院附近有个法医检验所,提供肝脏倒是不成问题。问题是,没有适合的灌注材料。吴孟超的研究小组曾经为灌注材料跑了好些塑料厂,试用了十几种灌注材料,但最终都没有成功。因为注入的塑料凝不住,等肝脏组织腐蚀掉时,标本也就散架了。
有意思的是,一个本毫不相关的消息,却让吴孟超得到了一个大大的灵感。
1959年2月,在东京第25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上,容国团获得中国的首个乒乓球男子单打世界冠军。消息传,全国一片欢腾,而吴孟超首先的反应却是:做乒乓球的材料赛璐珞,是不是可以用做肝脏管道标本?
实验成功了。之后,吴孟超的研究小组一鼓作气,又做出了108个肝脏腐蚀标本和60个肝脏固定标本。从大量的观察和资料中,小组提出了“五叶四段”的肝脏解剖理论。专家们经过研究确认:这是中国医生的肝脏解剖新见解,具有重要的临床实用价值,是中国肝脏解剖理论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发明。从那时起,全国所有医院在肝脏解剖学上都采用了这个理论。而这个理论,也正是吴孟超获得2005年度国家科技大奖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年,吴孟超大学毕业时,因为小儿科的成绩最好,学校准备留他在同济医院小儿科做医生,他却“不服从分配”,坚持要做外科大夫。不久,华东人民医学院(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的前身)招聘,郑宝琦教授正是外科的考官。如果没有郑宝琦的慧眼识人,中国就失去了最好的肝胆外科医生。
作为一个杰出的肝胆外科专家,吴孟超每次走进手术室,都会觉得内心深处无比的清静和放松,并产生莫名的兴奋。对于一个83岁的老人和医院院长说,这种清静和兴奋是多么难能可贵!在这里,吴孟超用他那具有神奇色彩的双手,在肝脏禁区弹奏着美妙的人生乐章。
“只要拿得动刀,我就会站在手术台上,直到我倒下的那一天。”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在吴孟超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个人起一至关重要的作用:郑宝琦慧眼识人发现了吴孟超并指引他走进肝胆外科领域。
B.长海医院收治的该院有史以第一位肝癌手术的失败,震撼了吴孟超,他找到了手术失败的原因:对肝脏解剖认识不深。
C.为了解决对肝脏解剖认识不深的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即把肝脏的各种管道分布弄清楚,以避免手术中大出血。
D.为了肝脏标本适合的灌注材料,吴孟超研究小组研究实验了十几种灌注材料,最后是一人纯属偶然的原因使他获得成功。
E.吴孟超从大量的观察和材料中提出了“五叶四段”肝脏解剖理论,这正是吴孟超获得2005年国家科技大奖的原因。
【小题2】.主人公吴孟超出场前有两段背景材料,结合全文,分析这两段背景材料的作用。(4分)
【小题3】.文章最后说,如果当时吴孟超服从分配的话,“中国就推动了最好的肝胆外科医生”,请结合文本对这个判断作简要分析。(6分)
文言文阅读
1.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后面题目。
汉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诸侯至霸上。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轵道旁。诸将或言诛秦王。沛公曰:“始怀王遣我,固以能宽容;且人已服降,又杀之,不祥。”乃以秦王属吏,遂西入咸阳。欲止宫休舍,樊哙、张良谏,乃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杰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巿。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馀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①如故。凡吾所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或说沛公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彊。今闻章邯降项羽,项羽乃号为雍王,王关中。今则,沛公恐不得有此。可急使兵守函谷关,无内诸侯军,稍徵②关中兵以自益,距之。”沛公然其计,从之。十一月中,项羽果率诸侯兵西,欲入关。关门闭。闻沛公已定关中,大怒,使黥布等攻破函谷关。十二月中,遂至戏。沛公左司马曹无伤闻项王怒,欲攻沛公,使人言项羽曰:“沛公欲王关中,令子婴为相,珍宝尽有之。”欲以求封。亚父劝项羽击沛公。方飨士,旦日合战。是时项羽兵四十万,号百万。沛公兵十万,号二十万,力不敌。会项伯欲活张良,夜往见良,因以文谕项羽,项羽乃止。沛公从百余骑,驱之鸿门,见谢项羽。项羽曰:“此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沛公以樊哙、张良故,得解归。归,立诛曹无伤。                    节选自《史记•高祖本纪》
注:①“案堵”:安居,“案”通“安” ; ②“徵”:即“征”
【小题1】.下列加点词语解释错误的是( )(3分)
A.父老秦苛法苦:以……为痛苦
B.沛公其计然:认为……是对的
C.沛公欲关中,令子婴为相,珍宝尽有之王:大王
D.可急使兵守函谷关,无诸侯军内:通“纳”,接纳
【小题2】.下列加点词语意义与用法都相同的是(   )(3分)
A.人已服降,又杀之,不祥若属皆为所虏
B.父老约法三章耳玉斗一双,欲亚父
C.沛公樊哙、张良故,得解归具沛公言报项王
D.沛公从百馀骑,驱鸿门,见谢项羽项伯乃夜驰沛公军
【小题3】下面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3分)
A.“先入定关中者王之”是刘邦的行动动力。开始排斥项羽,独自“西掠地入关”;入关后安抚百姓和秦朝旧吏,告诉他们自己应当在关中称王,只待诸侯入关认定一下先前的约定罢了。
B.刘邦善于采纳下言。他采纳张良之计,说服秦将放弃抵抗;又听从张良、樊哙的建议,不入驻秦宫室,封好财宝府库,还军霸上,这成为他后在“鸿门宴”上向项羽解释的一个有力的理由。
C.秦朝的百姓也因为秦统治者的暴虐统治而痛苦不堪,只要有人扶义而起,善待百姓,百姓就愿意拥戴他成为新的统治者。秦王朝的灭亡,很好地说明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D.对照《鸿门宴》,我们可以知道,项羽最后失败,固然与他“为人不忍”,放虎归山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性格暴戾,不得人心,使得他在“项刘相争”中,在人心向背上处于下风。
【小题4】.翻译下面句子:(6分)
(1)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3分)
(2)沛公从百余骑,驱之鸿门,见谢项羽。(3分)
诗歌鉴赏
语言表达
名著导读
1. (一)文学名著阅读(10分)
【小题1】.下列各项对作品故事情节的叙述,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第四十九回“脂粉香娃割腥啖膻”,说的就是性格豪爽的史湘云和宝玉烧烤了鹿肉说,还说吃这个方爱吃酒,吃了酒才有诗。谁知吃了肉,玩射覆酒令,喝多了酒竟醉卧在石头上,“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睡着了嘴里还嘟嘟嚷嚷地吟诗。(《红楼梦》)
B.“他终于看到纵队的前列从这条街进入广场,不一会儿,一大群人便挤满广场。但除了知道这是一群人以外,在黑暗中什么也看不清。”正是因为加西莫多看不清楚广场上的情况,才误以为他们是加害爱斯梅拉达的。所以,当那一大群人靠近圣母院时,加西莫多便拼死抵抗。(《巴黎圣母院》)
C.克罗旭先生的侄儿,索漠城初级法庭庭长德·蓬丰先生有一种习惯:辩护律师如果冒冒失失地称他德·蓬丰先生,开庭时律师便会发现自己做了件蠢事;谁要是称他庭长先生便可以得到他的关照;若溜须拍马者减他克罗旭先生,他会笑逐颜开地给予青睐。(《欧也妮·葛朗台》)
D.董承谋划利用曹操患偏头痛的机会,与太医吉平商议用毒药毒死曹操,不料被农奴告发,曹操大怒,将董承等人杀了。曹操杀了董承等人犹不解恨,想废帝另立新君,被手下谋士劝止。曹操又下领勒死了董承的妹妹,已有五个月身孕的董妃,并派三千心腹充当御林军。(《三国演义》)
E.旧历年的最后一天,觉新告诉觉慧他遇见梅表姐了,痛苦和悔恨涌上心头。觉慧责备觉新当初为什么不反抗,落到这地步,是罪有应得,觉新苦笑着说现实的环境不允许他这样做,觉慧突然感觉在思想上跟他的大哥是离得愈愈远了。(《家》)
【小题2】.简答题。(5分)
请简述“宝玉摔玉”的故事。(《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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