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首页 > 试卷库
试题详情及答案解析
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后面的题(18分)
高柔字文惠,陈留圉人也。太祖平袁氏,以柔为菅长。县中素闻其名,奸吏数人,皆自引去。柔教曰:“昔邴吉临政,吏尝有非,犹尚容之。况此诸吏,于吾未有失乎!其召复之。”咸还,皆自励,咸为佳吏。
魏国初建,为尚书郎。转拜丞相理曹掾,令曰:“夫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鼓吹宋金等在合肥亡逃。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太祖患犹不息,更重其刑。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给官,主者奏尽杀之。柔启曰:“士卒亡军,诚在可疾,然窃闻其中时有悔者。愚谓乃宜贷其妻子,一可使贼中不信,二可使诱其还心。正如前科,固已绝其意望,而猥复重之,柔恐自今在军之士,见一人亡逃,诛将及己,亦且相随而走,不可复得杀也。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太祖曰:“善。”即止不杀金母、弟,蒙活者甚众。
迁为颍川太守,复还为法曹掾。时置校事卢洪、赵达等,使察群下,柔谏曰:“设官分职,各有所司。今置校事,既非居上信下之旨。又达等数以憎爱擅作威福,宜检治之。”太祖曰:“卿知达等,恐不如吾也。要能刺举而辨众事,使贤人君子为之,则不能也。昔叔孙通用群盗,良有以也。”达等后奸利发,太祖杀之以谢于柔。
文帝践阼①,民间数有诽谤妖言,帝疾之,有妖言辄杀,而赏告者。柔上疏曰;“今妖言者必戮,告之者辄赏。既使过误无反善之路,又将开凶狡之群相诬罔之渐,诚非所以息奸省讼,缉熙②治道也。昔周公作诰,称殷之祖宗,咸不顾小人之怨。在汉太宗,亦除妖言诽谤之令。臣愚以为宜除妖谤赏告之法,以隆天父养物之仁。”帝不即从,而相诬告者滋甚。帝乃下诏:“敢以诽谤相告者,以所告者罪罪之。”于是遂绝。
注① 践阼:登上帝位。   ②缉熙:奋发前进。
【小题1】对下列句中划线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咸还,皆自,咸为佳吏励:磨砺。
B.愚谓乃宜其妻子贷:宽恕。
C.诛将及己,亦且相随而走:逃跑。
D.非所以息奸省讼诚:确实。
【小题2】以下句子编成四组,全都表现高柔为人宽容大度,处事温婉仁让的一组是( )(3分)
①况此诸吏,于吾未有失乎!其召复之。②愚谓乃宜贷其妻子,一可使贼中不信,二可使诱其还心。③即止不杀金母、弟,蒙活者甚众。④亦且相随而走,不可复得杀也。⑤臣愚以为宜除妖谤赏告之法,以隆天父养物之仁。
A.①②⑤B.②③④C.①④⑤D.③④⑤
【小题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发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高柔的名声极大,县里的一些奸邪官吏听说他要来,就全都离去。但在高柔的感召之下,不久又回来,并转变成好官吏。
B.在宋金逃亡一事上,高柔力谏太祖减其刑罚,应时变法,终于让宋金悔悟,其他一些逃亡的士卒也因此得以活命。
C.在对待卢洪、赵达的事情上,高柔认为应该认真检查处理,但最终却没有能说服太祖。后来的结果证明高柔的意见是正确的。
D.本文按时间顺序先后记叙了高柔的四件事,从中可以看出他反对严刑重典,又不姑息养奸,主张公正执法的法治思想。
【小题4】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9分)  
(1)夫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    
(2)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
答案:【小题1】A
【小题2】A
【小题3】B
【小题4】(1)管理好天下的教育,要把礼治放在首位。转变乱世的政务,要把刑罚放在首位。  
(2)这样加重刑罚不是用来制止士卒逃亡的方法,而是使叛逃士卒数量增加的方法。
【小题1】
试题分析:勉励。掌握较多的文言实词,是提高阅读文言文能力的关键。学习文言实词,应特别注意它在语法上的四个主要特点:通假字、古今异义、 一词多义、词类活用。
考点:理解常见文言实词在文中的含义和用法。能力层级为理解B。
【小题2】
试题分析:③句是太祖的行为及结果;④句是高柔对士兵可能一起逃跑,以免遭杀的预见。
考点:筛选文中的信息。能力层级为C。
【小题3】
试题分析:宋金是否悔悟,文中并没有交代。
考点: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小题4】
试题分析:本题首先要找出关键字或句式进行翻译,一般为直译,除一些带有比喻性的词语然后再整体翻译,并按现代汉语的规范,达到词达句顺。关键字(1) “治”译为管理,“首”译为首位。“拨译为转变。(2) “所以”译为用来….的办法,判断句。
考点:理解并翻译文中的句子。能力层级为理解B。
附参考译文:   
高柔字文惠,是陈留郡圉县人。曹操平定袁氏以后,任高柔为菅县县长。县里人平素听说过高柔的名声,一些奸邪的县吏听说他要来,全都自动地离去。高柔发布教令说:“过去邴吉当政时,手下的佐吏曾经有过错,还能够容忍他们,何况此县的这些佐吏,并没在我手下有过失呢!把他们都召回来恢复职务吧!”那些离去的县吏全都回来了,并且都勉励自己,结果全都成了好县吏。   
魏国刚建立时,高柔做尚书郎,不久太祖(曹操)又任其为丞相理曹掾。军中乐手宋金等人在合肥逃跑了。按照旧法,军队出征时,士卒逃亡,要拷问审查他的妻子儿女。但太祖仍旧担心不能止息士卒逃亡,对于宋金的惩罚之刑更加重了。宋金有母亲、妻子和两个弟弟都在官府中服役,主管这件事的人上奏要将他们全部杀掉。高柔上奏说:“士卒逃离军队,实在是可恨,然而我私下里听说逃跑的士卒中也时常有后悔的。按照我的意见,应该宽恕他们的妻子儿女,这样做第一可显示出逃跑的人不讲信义,第二可以使逃亡的士卒产生归还这心。如果按照原来的旧法,就已经断绝了他归还的愿望,假如再加重刑罚,恐怕现在正在从军的士卒,见一人逃亡,怕自己也被株连,也会跟着一起逃走,以免遭到杀害。这样加重刑罚不是用来制止士卒逃亡的方法,而是使叛逃士卒的数量更增加的方法。”太祖听后说:“很对。”当即停止了重刑,不杀宋金的母亲和弟弟,大批的人也因不用重刑而得以活命。   
魏文帝曹丕即位后,当时民间多次有诽谤的妖言,文帝对此非常痛恨,下令凡是有告发者就赏,被告者就杀。高柔上书劝谏说:“现在有妖言的人必杀,告发的人全赏。这样做既使那些犯过失误的人没有了悔过自新的机会,又为凶狡之辈诬告欺上的做法开了头,这真不是用以制止奸邪、减少狱讼的治世办法啊。臣以为应该废除奖赏告发诽谤妖言的法令,来使上天养育万物的仁德能够发扬光大。”文帝没有立即采纳高柔的意见,因而互相诬告的现象越来越多。文帝才下诏说:“再有告发别人有诽谤之言的人,就用诽谤之罪来处罚他。“从此互相诬告的现象就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