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邓析是我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专门帮人打官司的专业“律师”。 |
B.律师是替人们进行诉讼活动的,古代把从事诉讼活动的人称之为“讼师”, 或者叫做“讼棍”。 |
C.“律师”一词是由西文lawyer一词翻译而的,翻译时故意避开了“讼师”这个恶名称。 |
D.薛福成《筹洋刍议》最早采用“律师”一词,以后“律师”一词被普遍使用。 |
A.邓析,这个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从事诉讼活动的人,为了获得报酬,混淆是非,弄得郑国“是非无度”。 |
B.由于受儒家的影响,后世的统治者认为争讼只是为了为蝇头小利,毒化了人们的善良天性。 |
C.讼师的行业是一种“地下行业”,我国古代法律上严令禁止专业性的“讼师”的存在。 |
D.讼师的素质总体上不高,大多数讼师确实是兴风作浪,惟恐天下不乱的无赖。很多人不顾事实、法律,一味翻云覆雨,颠倒黑白。 |
A.秦汉律虽然规定可以让家人为妇女、老幼、现任或退休官员及士大夫代为出庭应诉,但不允许专业讼师代理应诉。 |
B.明清律虽规定严禁写“构讼之书”,但允许替人写真实反映事实的诉状,说明此时已经允许讼师公开存在。 |
C.古代民间不少讼师不能一概认定为“讼棍”,他们为了生活,“受人钱财,与人消灾”,帮助不少需要帮助的人。 |
D.讼师这个行业在我国古代的漫长时期都戴着恶名,到了近代才为其正名,成为一种正式的行业而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