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首页 > 试卷库
试题详情及答案解析
2014年6月4日中午,杜某、赵某夫妇在卧室休息时,偶然发现暖气管后的墙上有一小洞,内置监视器和微型话筒,经当地派出所民警勘查,确认是监视系统。6月26日杜某、赵某夫妇一纸诉状将行为人告上了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如下:被告当面向原告赔礼道歉,分别赔偿两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和1万元。
(1)法院的判决维护了原告的哪项权利?(2分)这项权利的真谛是什么?(3分)
(2)公民所享有的这项权利中包括哪些具体内容?(3分)
(3)杜某夫妇的行为给我们的启迪是什么?(4分)
答案:(1)隐私权。
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2)个人生活安宁权,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
(3)树立隐私意识和维权意识;学法知法,增强法制观念,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题分析:
(1)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在杜某、赵某夫妇的卧室里装上监视器,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表现,法院的判决维护了原告的隐私权。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2)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公民享有的隐私权,具体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
(3)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杜某、赵某夫妇一纸诉状将行为人告上了法庭。说明他们有很强的法律意识。他们的行为带给我们的启示有:树立隐私意识和维权意识;学法知法,增强法制观念,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考点:
(1)本问考查侵犯隐私权的表现及保护隐私权的真谛。
(2)本问考查隐私权包含的具体内容。
(3)本问考查隐私权受侵犯时的维权方式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