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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及答案解析
去年7月22日,一名家住扬州市宝应县的17岁学生,为了“提高QQ的关注度”,在网络上发布“高邮与宝应交界处将再次发生较大地震”的谣言。因为涉嫌散布谣言,该学生被警方及时控制并处警告教育。针对这一事件,正确的认识是:(   )
A.该学生依法行使了言论自由权
B.言论自由在网上是不受限制的
C.公民言论自由还未得到充分实现
D.言论自由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答案:D
试题分析:结合教材知识点,我们知道,在我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但言论自由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不得损害他人的,社会的和集体的利益,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涉嫌散布谣言,该学生被警方及时控制并处警告教育。——这说明了言论自由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所以选择D。
考点:本题考查正确认识好理解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