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题详情及答案解析
- 根据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普鲁士虽然有能力否决不利于它的议案,但其他中小邦也可以联合起来以多数票制服普鲁士,确保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甚至只要巴伐利亚、萨克森和符滕堡三个邦联合起来就可以否决对其不利的议案。这反映了德意志帝国( )
A.分裂割据的局面未完全消除 | B.组织形式呈现联邦主义性质 |
C.由各邦分享军事、外交大权 | D.体现普鲁士的专制主义传统 |
- 答案:B
-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德意志帝国的国家结构的特点。材料中提到“普鲁士虽然有能力否决不利于它的议案,但其他中小邦也可以联合起来以多数票制服普鲁士,确保自己的权力不受侵犯”,这就可以看出德意志帝国的各个邦之间的组织形式呈现着联邦主义的性质。故本题选B。AC史实错误,D不符合题意,排除。
考点:欧美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法国共和制、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德意志帝国的组织形式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