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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及答案解析
2014年9月21日晚11点至22日凌晨5点,吴起县高级中学6名高二女生,将高一的3名女生先后叫到宿舍进行搜身、辱骂、殴打。施暴女生持刀强迫学妹下跪,遭拒后殴打和猥亵3名受害人,致其耳膜穿孔、身体多处出血。9月26日,6名涉案女生被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10月23日被以涉嫌强制侮辱妇女罪执行逮捕。
(1)警方处罚上述6名高二女生有何法律依据?(2分)
(2)上述5名高一女生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列出三项权利)(3分)
(3)如果你是受害者,你会如何维权?(2分)
答案:(1)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2分)
(2)生命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每点1分,计三分)
(3)要求侵权者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2分)
试题分析:
(1)警方处罚上述6名高二女生有何法律依据?结合教材知识点,我们知道,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上述5名高一女生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结合材料分析,对5名高一女生进行搜身、辱骂、殴打。施暴女生持刀强迫学妹下跪,遭拒后殴打和猥亵3名受害人,致其耳膜穿孔、身体多处出血。——这显然侵犯了她们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
(3)如果你是受害者,你会如何维权?结合教材知识点,我们知道,面对违法侵害,我们要学会依法维权,可以要求侵权者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考点:本题考查生命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和依法维权等相关的法律知识。